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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学习辅导提纲

来源: 市委老干部局 时间: 2018- 02- 23



文件

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学习辅导提纲

  

  2016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中央3号文件),这是自1982年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以来,又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行动指南。为抓好中央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日前,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51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央3号文件和我省《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

  中央3号文件的制定,是主动适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把离退休干部工作融入了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之中。我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向中央看齐的根本遵循,充分把握了时代发展大势,充分结合了省情和离退休干部实际,站位有高度,措施有力度。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特别是在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和对全国离退休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所作的批示,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多次参加老干部重要会议和活动,亲自向老同志通报情况,并到省委老干部局调研指导,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些指示精神为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提供了新内涵、注入了新动力,成为《实施意见》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大部署。中央3号文件下发一年多来,中央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下发意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全国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中央精神落到实处,需在宏观层面作出谋划和部署。三是推动我省离退休干部积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重要举措。6月份召开的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两个高水平”“六个浙江”的目标、“四个强省”的工作导向和“7+1”的工作举措,强调要“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省委书记车俊在省委常委会上强调,“老干部工作特别重要、特别有意义、特别光荣,老干部对改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氛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为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省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提供了基本遵循。四是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队伍变化和老龄化趋势、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截至2016年底,我省有离退休干部676323人,其中离休干部14997人,退休干部661326人。离休干部越来越少,退休干部越来越多。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凸显,老龄化程度逾2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如何顺应离退休干部队伍结构变化和老龄化趋势,推进工作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需要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

  二、 

  制定我省《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制定《实施意见》,我们充分考虑了以下几点: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3号文件精神。中央3号文件提出的正能量价值取向、转型发展目标、“四个更加注重”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创新服务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新要求,以及对退休干部工作作出的制度安排,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我省《实施意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二是明确“1+X”的思路。“1”即首先制定相对宏观的《实施意见》,用以指导全局;“X”即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今后就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增添正能量、加强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加强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及建立健全为老干部办实事机制等方面内容,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三是突出转型发展工作导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浙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怎样转型,需在总体要求上、主要任务上和保障措施上做进一步明确,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四是体现浙江特色。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把浙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具体的工作举措,同时紧密结合实际,推出了一些创新的思路、方法和举措。五是顺应基层期待。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阶段,共梳理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100余条,主要集中在“人、财、物”三个方面。《实施意见》不回避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难点,从全局的高度、发展的角度和协调的维度来破解难题,对普遍关切给予积极回应。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导向性的政策措施,为以后解决问题打下基础。

  三、我省《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我省《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3号文件基础上,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有了创新发展,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工作原则进一步拓展。在中央3号文件提出“四个更加注重”原则的基础上,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历届省委省政府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进去,增加了“四个坚持”要求,即在“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中提出“坚持思想引领、行动看齐”,在“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中提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在“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中提出“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使工作原则更加完整具体,指导性更强。

  二是内容要求进一步细化。中央3号文件按“总体要求”“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管理工作”和“组织领导”4个部分来组织,共12条内容。我省《实施意见》在中央3号文件基础上,根据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务和重点的变化,把“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标题充实为“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凸显了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独立成篇增加了“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增添正能量”和“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两部分内容,彰显了时代特征和浙江特色,使内容更加全面、措施更加具体,使今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四大任务更加明确。这四大任务是: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作用发挥和正能量活动;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工作。《实施意见》共6部分16小点,可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要措施三方面去理解和把握。具体措施中,增加了健全离退休干部关爱机制、实施银色人才开发工程、完善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等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

  三是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我省《实施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面对各地各单位、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家庭等做了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如在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方面,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要求“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不少于1次”;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方面,对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组织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使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更加突出;在完善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根据离退休干部养老的实际需要,提出了“坚持党政统筹、多元主体、社会化方向”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家庭、单位、村(社区)、社会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使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统筹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

  四是平台载体进一步丰富。把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平台载体,作为具体措施固化下来。如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增添正能量方面,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把我省正在实施的“红色典藏”“走基层、看变化、促发展”“争做最美老干部”“银色人才志愿服务”等“四大行动”,以及“银耀之江”主题活动等上升为具体的工作平台和载体,进一步丰富了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增添正能量的形式。在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方面提出了“深化倾情关爱、生活服务、困难帮扶‘三张网’建设”,在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方面提出了深化老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推进老年大学全面发展的举措,这些都是针对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具体实际问题,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五是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和人员机构保障是基础。我省《实施意见》在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保障机制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如在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建立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实事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工作定期全面督促检查制度、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的政策书面征求意见制度等三项制度,有利于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在经费保障方面,提出“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列入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更大;提出“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管理服务活动经费)标准,确保组织体检、走访慰问、困难帮扶、集体活动等工作顺利进行”,这一方面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的提高提供了政策依据,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公用经费(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相关支出有了财政归口渠道,解决了“有钱办事”的问题;提出“健全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为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老干部)大学建设指明了经费解决渠道,特别是明确“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更是为各地各单位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老干部)大学建设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办法。在人员机构保障方面,在中央3号文件规定基础上,再次强调“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这在当前形势下十分必要,也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在队伍保障方面,要求“努力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支勇立潮头的离退休干部工作铁军”,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党务工作者”的概念,这既符合省委对我省各级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也顺应了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需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四、我省《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

  全面领会、深刻把握我省《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需要从6个方面“准确把握”。

  1.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可从“4个一”和“4+4”去理解和把握。把握一个新要求,即“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把握一个价值取向,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把握一个方向,即“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握一个工作导向,即“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4+4”即按照“四个更加注重+四个坚持”的原则和要求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这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方法,需认真体会和把握。

  2.准确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中央3号文件突出的特色和亮点,就是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首次上升到中央要求的层面,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不懈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这是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职能任务的崭新定位,是重大创新和拓展。我省《实施意见》以好故事、好声音、好传统、好形象、好心态等“五个好”,进一步丰富了正能量的内涵,以“四大行动”和银色人才开发工程拓展了正能量活动的形式和途径。正能量活动是浙江老干部工作的亮点和品牌,各地各单位要把正能量活动作为老干部工作的重点来抓,充分激发、集聚、释放、弘扬广大老同志当中蕴藏的巨大正能量。

  3.准确把握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省《实施意见》把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作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了6方面具体措施。理解这部分内容精神,一要把握从严从实的要求。我省《实施意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严格的组织生活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工作来抓,把筑牢理想信念基石作为最基本的要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省《实施意见》还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迷信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做斗争”,“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二要把握工作方法的要求。针对离退休干部实际,我省《实施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灵活运用,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完善。三要把握组织设置的要求。中央3号文件和我省《实施意见》都对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提出建设离退休干部党工委问题,这与以往文件比,有了很大突破。我省《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市、县(市、区)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建设试点,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实事求是、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的工作导向,为各地各单位大胆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由于中央3号文件已经明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故我省《实施意见》不再重复,相关精神仍具有连贯性。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不等不靠,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探索。

  4.准确把握新时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立足退休干部不断增加、离休干部越来越少的实际做好分类服务管理,以制度保障和真情关爱继续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让广大老同志安心、舒心、暖心。对于退休干部管理问题,中央3号文件规定,退休干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来管,退休干部工作的重点是“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活动和学习安排、作用发挥等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我省《实施意见》原汁原味地保留中央3号文件的这些要求,同时,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强化了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保障措施。如增加了“完善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体系”的内容,提出了“党政统筹、多元主体、社会化方向”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家庭、单位、社区(村居)、社会和党委政府的养老服务职责;增加了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的内容,把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融入具体的服务管理工作之中,使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更加具体深入。

  5.准确把握“两个阵地”重要作用的发挥。《实施意见》明确了“两个阵地”的定位和性质,强化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窗口作用,以及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养老的阵地作用,凸显了“两个阵地”的政治功能、文化功能,指明了“两个阵地”工作的方向。《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两个阵地”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性质,提出了“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和市县全覆盖的目标,提出了推进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的措施等。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两个阵地”建设,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6.准确把握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制的保障作用。《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的工作职责,突出了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实事等机制的作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各司其职,强化保障,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抓好贯彻落实的几点意见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中央3号文件和我省《实施意见》,下一步,要做到“四个抓”:一是抓学习不放松。采取专题培训、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要原原本本学、一字一句学,在反复学习中形成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明确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定位是什么、方向是什么、目标是什么、重点是什么、方法有哪些、载体有哪些,形成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举措。二是抓重点不偏移。要聚焦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导向,强化中心意识和主业意识,突出抓好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作用发挥和正能量活动、服务保障、“两个阵地”工作,防止“跑焦散光”。三是抓创新不停步。《实施意见》是相对宏观的,是管总的,在许多方面只是提出了原则性、方向性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抓执行不“等靠”。要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务求取得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